商业起名的禁忌
商业起名的禁忌
(1)忌雷同近似
在实行中,我们常常会遇到两个品牌看起来十分相似的情况发生。很多消费者通常会将这两个品牌混淆。比如一个品牌叫“橘甜”,另一个品牌就叫“X甜”。一个公司叫“福顺”,另一家则叫“X顺”。一个企业叫“天狼”,另一家变成“X狼”。上述还是比较温文含蓄的雷同、类似手法。
另一种雷同则会使消费者更加混淆——谐音。这一点,很多洗衣粉品牌就做得很好。它们的命名既能树立品牌的独特风格,又能将自己的品牌彻底与其他品牌区别开来。像“一匙灵”、“白兰”、“狮王”、“汰渍”、“活力”、“熊猫”等,彼此都有井水不犯河水的共识(品牌中没有任何一字近似或相同)。在VCD机品牌中,就可以看出很明显的品牌谐音。起码“XX王”、“X达”这两个品牌名就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。
(2)忌用偏字
商标名称是供消费者辨认各个品牌的,在为自己的商标选词用字时必须考虑到大众能
否识别辨认,但是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中,有些商标在起名用字上存在着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。例如:某大豆蛋白粉厂为自己的大豆蛋白粉、速溶豆乳品等类产品商标起名为“里凤”。这样的商标不要说一般的农民、市民不认识,恐怕连大学里的老师也未必人人认识。我们很难设想这样的商标能够成为名牌商标,也很难设想这种商标的商品能够在市场上畅销。
企业用冷僻字为自己的品牌命名,是错误地以为能否取出好名字取决于能否选到个好字眼,而所谓的好字眼就是那些繁复生涩的字。所以,一提到起名,首先想到的便是去翻《康熙字典》。殊不知,实际情况则恰好相反。
其实好名字就像好的文学作品一样,用的字都是再平常不过的字,但却能在平淡中现出它的光彩,冷僻字、多笔画字和异体字反倒容易给人疏离感,让人觉得没有亲切感。
“四通”、“方正”、“金利农”、“康师傅”这些悦耳动听的名字,哪一个不是常用
(3)忌用多音字
起名使用多音字,就像使用冷僻字一样,一个是视觉上的,一个是听觉上的,都会给人们的称呼带来很大的不便,名字本身寓意不够明朗。以多音字起名,名字有两个或更多的发音时就更容易让人感到无所适从。例如:乐天餐馆,其中的“乐”有两读,一读le,一读yue,使人不知读什么音更好。如下面这些字都有两读:行(xing,hang)、省(sheng,xing)、重(chong,zhong)、高(qian,xi)朝(chao,zhao)等。当然,我们并不是说起名绝对不能用多音字,但前提是要保证别人能够准确无误地确定它的读音,不至于读错。
(4)忌语意隐晦
语意隐晦就是语意过于深奥,别人看不懂。这也像选用冷僻字一样,名字本身的意思虽然是非常吉祥的,但没有人懂,再好的寓意都失去了意义。
企业、商标名称具有标明企业性质、暗示产品功能等作用,要求有较强的可读性。如据《光明日报》载:浙江省兰溪市有家起名馆,他们先给自己起了寓意颇深的名字“叱石
成羊”起名馆。可是牌子挂出后,别人都看不懂,店主连忙在店名招牌旁又补上了“兰溪市企业文化服务社”的牌子以作补充。何谓“叱石成羊”呢?据古书《神仙传》记载:古时传说黄初平牧羊遇道士引至金华山石室中。其兄初起寻之,但见有白石块。初平叱之,石皆成羊。一个面对公众服务的小店,其名字居然蕴含着这么玄妙的典故,难怪人们都看不懂。同是起名馆,“酿名庐”和“正名斋”就通俗而令人回味,店名本身就是一则极好的广告。
(5)忌用意不良
假如一个企业从事化妆品的制造与销售,想以“海洛英”做商标而让消费者指名购买。这通常是行不通的,因为“海洛英”一词与某一种毒品的名称不但同音而且同义,显然已经违反所谓善良风俗习惯的原则。国外名牌香水的品牌更“毒”,“鸦片”(opium)、“毒药”(posion),为什么这些品牌就能做出很好的成绩?为什么很多女性对这样的品牌都跃跃欲试呢?这是由于东西方国家国情不一样,不同的社会风俗和文化传统制约着我们
的品味和选择。
(6)忌用不吉字
选词用字不吉利是商业命名的又一大忌。不吉利的字不但让一个公司或品牌令人产生不好的联想,更重要的是它会影响到受众对主体的接受,在本书的一开始,我们就了解到姓名对一个人姓名的重要性,人名中是很忌讳出现不吉利的字眼的,一个企业或者一件商品的命名同样也是如此。1987年2月18日的《参考消息》转载了一条题为“为讨吉利,港督正名”的消息:“港府与伦敦方面向时宣布,香港第27任总督魏德巍爵士改名为卫奕信,他会在4月19日下午抵港履新,陪同他赴港的包括其夫人及18岁幼子。”新港督在即将满52岁时把自己名字的普通话读音改为“魏德巍”,这个名字在当时被很多香港人批评:魏与魏双鬼出,魏谐音危,象征不吉利等。新港督鉴于这种情况,决定根据港府提供的意见,
采纳改名建议。而香港政府发言人解释采用上述新名字,主要是粵语发音与他的英文名字更为接近。而卫奕信这个名字代表了信任与保卫,而奕又指神采奕奕。
对于企业或商品来说,一个不吉利的名字会使它在商场上丧失很多大好机会。据说在香港曾爆发过一场“白兰地”(法国)和“威士忌”(英国)的销售大战。结果“威士忌”的销售量只有“白兰地”销量的零头。从产品本身的质量和两个品牌的知名度来讲,“威士忌”并不比“白兰地”差,那为什么“威士忌”会在这场大战中失败呢?问题就出在“威士忌”这个中文译名上。“威士忌”中“忌”这个字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是一个很不吉祥的字,进而影响“威士忌”这个牌子。而再看看“白兰地”中“白兰”二字给人一种高雅的诗情画意般的感觉。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在购买物品时,其实不是单纯地在购买这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商品,还会有意地选择一个看不见的东西,这就是品牌中包含的吉祥的意味。